黄河旋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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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 16:01 证券时报 | |||||||||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票。 2、股权分置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 年11 月16 日。 3、复牌日:2005 年11 月18 日公司股票复牌,本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4、自2005 年11 月18 日股票简称由“黄河旋风”变更为“G 旋风”。股票代码“600172”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5 年10 月20 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公司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权。 2、方案实施的内容:方案实施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 股股票, 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31,200,000 股股票。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5 年11 月16 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5 年11 月18 日。本日公司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5 年11 月18 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黄河旋风”变更为“G 旋风”,股票代码“600172”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05 年11 月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权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票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即余股的处理方法,按照现行的送股处理方式进行。即:(1)每个账户持股数乘以所获对价股票比例,尾数保留8 位小数;(2)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一个账户增加的股数加总得到的股份总数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支付的股票对价总数完全一致。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以上数据基于“追加送股”条款未执行的假设计算;若“追加送股”条款启动,则上述数据进行相应的调整。 追加送股条款的内容为:如果本公司2005年度或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较上年增幅低于25%,则前两大股东承诺在现有流通股股本104,000,000股的基础上每10股追加送股1股(限送一次,详细内容见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改稿))。 注2:控股股东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承诺,在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后三年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三年禁售期满后的一年内,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票,出售价格不能低于每股人民币5.60元。若上述期间,当黄河旋风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价格按下述公式调整:设送股率为N,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的价格为P,调整前的价格为P0。 送股或转增股本:P= 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两项同时进行:P=(P0+AK)/(1+N+K); 派息:P= P0-D 若控股股东黄河实业集团在所持非流通股份三年承诺的限售期满后的一年内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原持有的黄河旋风非流通股股票价格低于5.60元,则黄河实业集团承诺将差额资金全部支付给黄河旋风,归全体股东共享。差额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W=(5.60-P)×Q。其中:W为控股股东支付给公司的差额金额,P为公司股票价格低于5.60元时控股股东出售原非流通股的实际价格,Q为公司股票价格低于5.60元时控股股东出售原非流通股的实际数量。 八、其他事项 1、查询和咨询方式: 热线电话:0374-6165530 传真:0374-6108986 电子信箱:pxuanfeng@yahoo.com.cn 公司网站:www.hhxf.com 2、财务指标变化: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 年11 月14 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