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遭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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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 10:02 证券日报 | |||||||||
本报讯 上证所、深交所今日分别作出对上海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和朝华科技给予公开谴责的决定。 经查明,上海科技在最近两年中多项重大关联交易未实际履行或未及时予以披露,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据此,上证所决定对上海科技和原董事长张杰、董事叶麒敏、任建宏、郑茳、监事李德平、茅健、王福康、叶国华以及财务部
经查明,朝华科技对2004年度为关联企业提供多起巨额资金和担保,变更募集项目资金等情节未能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据此,深交所决定对公司及负有主要责任的公司董事张良宾、李众江、郝江波、张放,原董事谭启、张斌、祝剑秋、冯德荣予以公开谴责,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中。(一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