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特力实施股改及管理层股权激励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 17:13 中国证券报 | |||||||||
特发集团旗下3公司均进入股改程序 □记者 吴铭 深圳报道 ST特力(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将向流通A股股东安排1337.4504万股股票对价,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获付
为对公司核心管理层、核心业务骨干进行有效长期激励,特发集团将其拥有的、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持股总数不超过10%的股份用于管理层股权激励,分三年出售给公司管理层,出售价格为实施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与特发信息的方案相似,ST特力管理层每年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必须按预计出售价格的20%预先向公司交纳风险责任金,如不能完成董事会制定的业绩考核任务,则交纳的风险责任金不予退还,由公司享有。 对于本次股改,特发集团做出特别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其持有的ST特力股份(用于ST特力管理层股权激励的股份除外)。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