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为股改施出奇招 流通股东若赞成就送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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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 11:24 证券导报 | |||||||||
《证券导报》记者 蔡劲 近日媒体相继爆出博汇纸业、西山煤电、郑州煤电、思源电气等公司的“投票门”事件,关于股改投票的黑幕有愈演愈烈之势。《证券导报》记者从某券商处了解到,为了使公司的股改方案获得通过,汇源通信(000586)出台了一份针对流通股股东的 “鼓励政策”,这个“鼓励政策”的核心就是——投赞成票,可喝泸州老窖。
这个“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1、股权登记,持股1万股以下的股东,若对汇源通信董事会《投票授权委托书》投赞成票,并在11月14日前到营业部签署的,可获礼品一份(泸州老窖一瓶);2、持股1万股以上的股东,网络投票投赞成票的,可获礼品一份(泸州老窖一瓶)。 此外,记者还看到一份“关于填写授权委托书的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中要求:1.授权时间请统一填写为11月7日至13日之间;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股权登记日为11月4日,因此,填写授权委托书应在11月4日下午3点之后;3.如果在11月4日之前填写,则不可填持有股数及委托日期,视为全权委托,由公司根据登记日的股东名单,如实填写持有股数。 可是记者在此前看到的一份汇源通信10月17日公开发布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中看到的却是另一番内容。此《报告书》第一条,征集人声明中明确表示“本次征集投票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不知道送酒喝是否也算“无偿”?《报告书》的第四条还提到了征集对象为“截止2005年11月4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这也与前面的那份“注意事项”有时间出入。前面的“注意事项”似乎是“防患于未然”啊。 相关链接: 公司简史:1980年5月23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和原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四川省长江企业公司,直属省政府领导,系四川省对外“窗口”公司。1988年7月改组为企业集团,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更名为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公司。于1992年完成股份制改造,并更名为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2月29日,经国家体改委批准成为进行股份制规范化试点的企业。1994年4月,公司按21折股,总股本由13800变为6900万元,1995年12月20日,“川长江”在深交所上市。 因公司2000年、2001年连续两年亏损,2002年4月8日起股票实施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为“ST川长江”。 2002年末公司全称“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为“ST汇源”。 2004年2月18日公布的2003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公司申请并获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简称由“ST汇源”变更为“汇源通信”,代码不变,股票报价日涨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股改方案:2005年10月17日汇源通信董事会公告股改方案为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5股对价。 2005年10月26日汇源通信董事会公告股改方案调整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8股对价。 新浪财经提醒:>>文中提及相关个股详细资料请在此查询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