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丰投资及保荐人回应流通股股东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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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 09:46 证券时报 | |||||||||
本报记者 蒋晔 金丰投资(资讯 行情 论坛)昨日举行媒体见面会,就部分流通股股东对于公司股改方案的质疑进行正式回应,包括董事长阮人旦在内的公司高管和大股东地产集团的高层,还有保荐机构的代表,以及独立董事李若山均出席了此次见面会。
事情缘起于金丰投资第一大流通股股东、著名作家周梅森对于公司股改方案的不满。他曾向媒体公开表示:公司的对价方案应提高至10送4,至少3.8,控股非流通大股东应补充承诺,全流通时的市价在净资产即3.94元以下不减持,但公司修改后的方案仅是将对价水平提高至10送3.5股,因此不能接受。 而金丰投资于昨日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地产集团追加两项承诺:一是地产集团将向公司2005年股东大会提出每10股转增不少于1股的提案;二是股改通过后的5年内,不以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出售公司股份。 董事长阮人旦则表示,对于周梅森的意见表示尊重,也感谢他们长期以来对金丰投资的关注和支持。他说,公司推出的对价方案是在考虑了多种因素,经过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形成的,“我们会努力,我们会真诚地用心去沟通,我们会平等地对待每一位投资者,希望这种与广大投资者的坦诚沟通能顺利推进股改,最终达成双赢目标”。 保荐机构华欧证券的投行执行董事成曦则认为,金丰投资的对价方案还是有不少亮点的。首先,在确定市值时选用的是前两年公司股价的均值,这一数字高于当前市场价,因而对流通股股东有利;其次,实际支付的对价水平高于理论测算水平44.8%;第三,非流通股股东的送出率高达28%,超过目前已披露股改方案公司的平均值,处于较高水平;第四,地产集团在法定承诺的基础上,作出了延长锁定期限的“锁二限二”的承诺,以减少对公司股价的影响。 作为控股股东的代表,地产集团副总裁沈正超在此次见面会上表示,对于周梅森关心金丰投资股改的热情表示感谢,对周先生提出的建议表示尊重和理解。他说,地产集团将一如既往的支持金丰投资股改,同时对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同时他希望,“在股改中广大中小股东既要关注大股东今后的态度,更要关注公司的发展前途,因为只有上市公司健康发展,才能给投资者带来实际利益。” 金丰投资的独立董事李若山则认为地产集团所作的追加承诺应是有效的。他说,对于公积金转增的承诺,由于还须递交股东大会审议,所以大股东只能做出承诺提议,并投赞成票。而对于限售的承诺,因这部分股权地产集团完全有支配权,因而是没有异议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