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胶股改方案:流通股东10获送2.8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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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 05:4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青海明胶(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公布股改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51702000股为基数,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其持有17908800股股票作为对价安排,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送2.8股股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公司此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11月25日,现场会议召开日为2005年12月12日,公司股票最晚于11月21日复牌。 作者:周韬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