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香集团及其大股东发布郑重声明 回应市场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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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14:24 新浪财经 | |||||||||
新浪财经讯 新浪财经于11月8日刊登专栏作者申草文章《天香集团面临财务困局 惨遭华通无情掏空》,该文从财务分析入手,得出结论:“天香集团早已被掏空”、“账上起码有5个亿的巨额潜亏”、“天香集团主子自己建庄恶炒天香集团”等等。 随后天香集团及其大股东华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新浪财经取得联系,就申草文中所提及内容作出声明,以下为声明全文:
郑重声明 新浪财经纵横: 我司对贵栏目于2005年11月8日刊载的申草先生对天香集团(600225)的评论文章,作如下郑重声明: 1、我们对社会各界给予我司和天香集团的支持与关心表示欢迎和感谢,但希望客观公正! 2、申草先生所作评论应以事实为依据,但该标题“……惨遭华通无情掏空”及文中所称:中经开公司是我司“原来的主子”,而事实上中经开公司只持有我司的1.88%股权,其不可能是我司的控制人,又何来“子承父业”?!由此可见,申草先生歪曲事实,对其所言极不负责任并有恶意诽谤之嫌! 3、关于天香集团的财务状况均已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予以充分批露,所有分析应以批露数据为依据。而申草先生在该文中对天香集团所作的财务分析,或出于主观臆断,或出于违反事实的猜测,诸如:其所作出的“天香集团主子自己建庄恶炒天香集团”、“天香集团起码有5亿元的巨额潜亏”、“怀疑这些资产大部分已被掏空”、“现在不能确定数十亿元的资金具体流向何处”、“在假帐的压力下,……但会计师已经与天香抱成一团了,已经没有任何独立性可言了……”等表述,严重损害了天香集团及我司的社会声誉。 4、针对申草先生的评论文章严重失实、言辞恶毒的情况,我司保留追诉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此致 华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1月8日 (新浪财经注:1999年天香集团招股说明书中对华通国际有如下描述:“华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318万元,法定代表人高扬瑜。主要股东为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 新亚(厦门)企业有限公司等,主要经营项目投资开发与管理、企业兼并、资产重组及经营、房地产开发、旅游业、国内贸易、 批发零售等。持有公司股份17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5%。”)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