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竹纺织等三公司调整方案各显特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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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10:4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今日,凤竹纺织(600493)对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修改,方案从单纯缩股改为送股加现金。 据介绍,新方案为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同意按一定比例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
对于本次股改方案从缩股改为送股,公司董秘苏志强表示,公司初步方案公告之后,管理层和大股东代表通过走访投资者、设置咨询电话、电子信箱、网上征求意见表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沟通。在沟通过程中,很多流通股股东提出,缩股与送股虽无实质性差别,但送股易于理解,便于操作,建议公司改缩股为送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修改方案时选择了送股方案,并增加了送股的幅度,在此基础上大股东还拿出总计900万现金送给流通股股东,即每10股流通股送1.5元。这些都充分展示了大股东的诚意和对公司方案的信心。 在方案中,公司还承诺今后三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根据公司三季度报告,截至8月31日,公司净利润已经达到3702.80万元,同比增长68%,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并且公司管理层对今后几年公司业绩的增长持乐观态度,可以预期流通股股东将从投资凤竹纺织中获得丰厚的回报。 在通过热线电话、举行投资者网上交流会、走访投资者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之后,华立控股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公司董事会对股改方案进行了修改,提高了原方案的对价数量,并增加了关于股份出售的限价承诺。 在华立控股今日公告的调整后方案中,对价安排方式不变,即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对价数量由原来的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转增5股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511股的对价,调高为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转增6股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917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的特别承诺事项中则增加了公司第一大股东华立产业集团限价出售股份的承诺,华立产业集团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之后的三十六个月之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5元。如出售价格低于每股5元,则其售出股份的收入应归公司所有。在华立控股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该设定价格将相应除权计算。 浦东建设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年10月31日披露后,公司受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通过热线电话、走访投资者、媒体说明会、网上路演、投资者恳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坦诚的交流。投资者纷纷询问方案的制定思路、对价的计算依据、公司未来的发展、以及本次改革对公司及流通股股东、非流通股股东的影响等问题,并希望能适当地提高对价。浦东建设管理层为此和非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多次的沟通,传达流通股股东的期望和意愿,最终对原方案进行了调整,将对价支付水平由原先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股上升到3.2股,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2560万股股份,充分体现了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建议的尊重和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诚意。同时,对价方案的修改体现了国资管理部门对股权分置改革的支持,并将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落在了实处。 保荐代表人广发证券的吴广斌认为,浦东建设方案修改显现三大特色: 一是体现了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尊重,浦东建设的对价采用超额市盈率法,是采用该方法的上市公司中唯一考虑将流通股股东的溢价贡献,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公司,在此基础上提高对价,最大限度地体现了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出发点。 二是体现了国资管理部门对股改的支持,浦东建设股改对价的67.46%由国有股承担。按照调整后的方案,实施后国有资产的持股比例将降低至35.94%,仅保持了国有资产的相对控股,方案的修改体现了国资管理部门对股权分置改革的支持。 三是显现了上市公司管理层利用股改激活发展动力的长远目光,公司利用股改形成的沟通创造理解的良好改革氛围,使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实现价值取向一致,有助于激活公司发展动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记者 陆宏 田立民 葛荣根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