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 大股东承诺分红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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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13:47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杨鉴 杨小薇 昨日,粤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公布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股改方案,粤电力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A股股东支付109613280股股份的对价总额。同时,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还作出了一系列特别承诺。
从送股比例上来说,考察前期已经完成或公告方案的10家电力公司,其平均送股比例为10送2.97股,考虑粤电集团作为粤电力控股股东所作出的分红及增持承诺,并结合粤电力本身的资产质量、盈利情况及未来成长能力,粤电力的对价水平并不算低,充分体现了非流通股股东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诚意,也充分考虑了对流通股股东利益的保护。 同时,粤电力控股股东粤电集团还承诺,将在粤电力2005-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粤电力进行现金分红并投赞成票,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均不低于50% 。这一承诺有助于明确市场对于粤电力未来分红情况的预期,避免出现股东无法直接分享上市公司账面盈利的情况;同时,三年分红比例均高于50% ,也体现了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一贯经营理念;其三,采用分红比例而不是分红绝对额进行承诺,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三年内根据资金需求情况灵活安排分红资金。 在电力体制改革、市场格局发生重大变化之际,粤电力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也日益清晰。在建和开发容量是投产容量的2.5倍,后续发展能力较强。未来,粤电力将实现在电力主业上力争2007年装机规模翻一番, 2010年装机规模上千万,成为拥有火电、水电及其他清洁能源的大型集团化电力上市公司,同时拓展电力上下游业务,涉足金融行业,强化资本运作与体制创新,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