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煤电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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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12:04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恒源煤电(600971)日前接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因恒源煤电第五大非流通股股东深圳高斯达实业有限公司拖欠皖北煤电集团债务416.87万元不能偿还,皖北煤电集团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斯达公司履行偿债义务,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皖北煤电集团获得高斯达公司持有的恒源煤电52.5万股,占恒源煤电总股本0.28%。
上述股权转让已于2005年11月2日办理完备,股权转让后,皖北煤电集团持有恒源煤电11872.5万股,占总股本的63.02%,仍为第一大股东,高斯达公司不再持有恒源煤电任何股份。(泊雅)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