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7亿委托贷款完璧归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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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16:45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刘骏)泰达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000652)今日披露,该公司于2005年11月4日正式收回对参股公司天津泰达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70000万元。 据悉,2003年泰达股份参与了天津市城市改造,承揽了“红桥运河文化商贸区”的建设项目。在2003年5月泰达股份发起成立项目公司———天津泰达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城开”)。当时,泰达股份考虑到泰达城开刚刚成立,尚不具备独立融资能力,加
泰达城开成立后,按照预期进度顺利地完成了“运河经济文化商贸区项目”的拆迁、整体规划等前期工作。但是,随着泰达城开项目的进展,地块内思源广场及堤岸改造工程开工在即,资金短缺情况日益显现。2004年9月8日,泰达城开上报申请,希望增加注册资本金,以便项目开展工作。当时,泰达股份获悉泰达城开的另一股东泰达集团有意向增资泰达城开14000万元,如果泰达股份相应增资,维持股权比例不变的情况下需要追加投资金额为56000万元人民币,将会为其带来很大的负担。故此,泰达股份放弃了增资天津泰达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而由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单方增资1.4亿元后,泰达股份对泰达城开的股权由80%变为47.06%,该公司的性质也由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演变为参股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精神,虽该笔委托贷款发生时间在《通知》下发前,但有悖于证监会《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因此,泰达股份决定收回该笔贷款。 泰达股份前一交易日收盘价2.80元,跌1.41%。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