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华破产 实为促进重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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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 10:42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薄继东)上市公司“破产”已被演变为敦促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和促进公司债务重组的手段。昨日,*ST中华(000017、200017)发布公告称,其最大的债权人、第一大股东及重组牵头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日前已正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ST中华破产。当天,该股以跌停开盘,却报收在涨停价1.67元。 公告称,华融公司一直致力于公司的债务和解工作,其向深圳中院申请*ST中华破产
据悉,目前上市公司破产的法律依据还不够充分。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ST宁窖(600159)破产案的判决结果,使人们清醒地认识到,在新《破产法》正式颁布之前,法院方面是不可能判决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破产的。显然,华融公司也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敢毫无顾忌地向法院提出*ST中华破产的申请。 正如华融公司自己所说的那样,分析师认为,华融公司此举是在向其他债权人施压,逼迫他们达成和解协议,以利于*ST中华的轻装重组。 在ST宁窖的破产案中,该股各债权人持有的绝大部分破产债权的清偿义务,最终被转移给了新成立的另一家公司———宁城昊添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而ST宁窖就此抛弃了沉重的债务包袱。有人据此揣测,*ST中华的最终结局很可能会同ST宁窖如出一辙。这就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破产”消息传出后,*ST中华反而涨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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