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万鸿官司未打先辨真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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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 08:07 中国证券报 | |||||||||
(实习记者 陈健健) 近一年来,ST万鸿(资讯 行情 论坛)(600681)可谓是诉讼不断。最近,公司又被银行起诉要求承担借款担保责任,不过,公司表示对此事毫不知情,认为银行提供的担保合同是有人伪造而成,已申请对有关证据的真伪进行司法鉴定。
公司称,公司接到法院文书,得知由于借款纠纷,天津交行将天津市广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公司告上法庭。银行称,2002年9月27日,天津交行与广德公司签订了1200万元的借款合同,期限为1年。2002年9月26日,天津交行又与ST万鸿签订了借款保证合同,约定ST万鸿对上述债务提供连带担保。以上合同签订后,天津交行依约向广德公司发放了1200万元银行短期贷款。但贷款到期后,广德公司仅归还了部分贷款,尚欠贷款本金998万元和利息583104.6元。 公司经过核查发现,公司没有与广德公司、天津交行有过任何业务往来或联系,也没有与天津交行签订过保证合同。天津交行提供的借款保证合同中使用的ST万鸿行政章印鉴明显与公司行政章印鉴不符;以公司名义出具的有关董事会决议没有加盖公司董事会印鉴,已辞职董事竟然也在伪造的董事签名之列。公司据此认为,天津交行提供的借款保证合同和董事会决议二份证据显然系伪造,已申请对上述二份证据的真伪进行司法鉴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