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铅笔输美铅笔获14年来最低税率0.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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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 03:29 第一财经日报 | |||||||||
第一铅笔和下属控股子公司成赢家 本报记者 郝渊侃 发自上海 2003年度中国输美铅笔反倾销案终于落下帷幕。第一铅笔(600612.SH)和下属控股子公司成为本次胜诉的赢家。
第一铅笔称,日前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受聘律师通知,美国商务部已经正式对2003年度中国输美铅笔反倾销案作出终裁。裁定公司执行的单独税率为0.61%,这是自1992年应对美国同行铅笔反倾销诉讼以来的14年间公司实际执行的最低税率。 资料显示,第一铅笔输美铅笔在上一年度的执行税率为15.2%。2004年第一铅笔对美铅笔出口创汇628万美元。 第一铅笔表示,这一裁定税率在全国所有应诉企业中是最低的,也远远低于美国商务部针对中国其他未应诉铅笔出口企业所裁定的114.9%的普遍性税率。并且,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福斯特笔业有限公司、上海长城笔业有限公司和中国第一铅笔方正有限公司首次获准可以按0.61%的同样税率分别向美国市场出口铅笔。 自1992年来,第一铅笔就一直面对着美国同行反倾销诉讼的压力。 2002年7月30日,第一铅笔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和顽强抗辩,终于在2000年度输美铅笔反倾销案应诉中获胜:2000年度美国对该公司征收的铅笔反倾销单独税率为11.39%,与上一年度相比下降了42%。 2002年9月下旬,美国商务部对2000年度第一铅笔输美铅笔反倾销案税率作出修改,由原先的11.39%下降为6.32%。 华夏证券分析师冯雷认为,预计这一终裁结果对于今后有效拉动该公司铅笔出口,增强创汇能力,改善综合经济效益将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2005年7月15日,第一铅笔公告称,预计200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65%以上。 “不过,从当前第一铅笔的主营收入结构来看,笔类产品制造业所占比重并不高,而境外收入和境内收入的比重就更加悬殊,因此,这则消息对于第一铅笔的利好作用相对有限。”冯雷认为。 而2005年5月31日第一铅笔的公告显示,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将企业名称“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在2004年度,第一铅笔金银首饰业的收入就占去了公司主营收入的半壁江山。 第一铅笔A股昨收盘报4.85元,上涨3.41%。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