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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回购不是变相减持 访郑州煤电董事长牛森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 11:02 证券时报

定向回购不是变相减持访郑州煤电董事长牛森营

  近日,郑州煤电(资讯 行情 论坛)修改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支付提高到每10股送3.8股,同时增加了诸多承诺。带着目前市场关注的一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郑州煤炭工业集团董事长、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牛森营。

  记 者:作为首家为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而提出综合股改方案的公司,郑州煤电的方案受到市场各方关注,此次修改股改方案是出于什么考虑?

  牛森营:此次公司修改股改方案,是大股东郑煤集团在方案公布后与广大流通股东充分沟通的结果,是在充分兼顾大股东、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三方利益的基础上,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后作出的调整。

  10送3.8股后,非流股的持股比例将由原来的73.33%下降至63.20%,若考虑到定向回购的因素,流通股东的持股比例将由原来的26.67%上升到45.86%。应该说,这个方案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已经体现我们最大的努力和诚意。

  记 者:您刚才提到定向回购,这也是郑州煤电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看点之一,但在市场上却引起了一些议论,有人认为这是变相减持和市场套现,对此您怎么看?

  牛森营:定向回购绝对不是变相减持,更不是市场套现。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是影响中国股市发展的顽疾,郑州煤电因为特殊的历史原因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我们利用此次股权分置改革通过定向回购来一并解决该问题,本意在保护广大流通股东和上市公司的权益,使公司能剥离历史包袱,轻装上阵,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应该说,这是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在现有条件下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的一种有益尝试。

  我们的定向回购方案是在股改完成后,通过回购控股股东最高不超过2亿股社会公众股,并依法注销。在这个过程中,公司总股本是下降的,这和总股本不变的二级市场减持存在本质区别。同时,在定向回购过程中,公司大股东并没有获得现金收入,还将支付5957万元的资金占用补偿费和自行筹集1亿多元资金用以偿还剩余的欠款,这也不是套现。对于郑州煤电的未来,大股东充满信心,而且这次再次作出承诺:未来大股东持股永远不低于51%。

  记 者:我们也注意到,在公司股改方案中,大股东作出了多项承诺,您如何看待这些承诺?

  牛森营:首先,这些承诺显示了我们的诚意,体现了对流通股东权益的尊重。在方案中,郑煤集团承诺杜绝违规占用资金行为,承诺若股东大会未批准定向回购,将通过向战略投资者转让所持有股份的方式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战略投资者在取得股份后,将继续履行非流通股东原承诺的全部义务。这两个承诺防范了大股东可能损害公司行为的发生,有利于维护原有股东权益。

  其次,这些承诺显示了我们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在禁售限售承诺中,郑煤集团承诺两年内不减持,三年内减持不超过5%,四年内减持不超过10%,最低持股线51%,在回购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后,最低出售价格为4.6元/股。实际上,我们承诺的内容已经超出了监管机构要求的范围,是一种自愿性的额外承诺,充分表达了郑煤集团对郑州煤电未来的信心。以最低出售价格4.6元/股与目前市场价格相比来看,郑州煤电的市场价格至少还要上涨40%大股东才谈得上减持,这充分表明了大股东的态度。郑煤集团对公司的未来是有相当信心的,我们相信股改后郑州煤电的发展前景更加广阔,所有投资者共赢的格局一定会实现。(刘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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