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力股份为何总违规 委托理财只收回半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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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 09:57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震林) 近日,连续有投资者通过本报的热线咨询关于长力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的一些问题,经过整理,记者发现下面两个问题,需要引起注意。 信息披露不合规 长力股份董事长李其祥7月21日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谈到公司今后的发展,并将公司还
有投资者向记者咨询,这位董事长如此表态是否符合信息批露规则?记者查询后发现,到目前为至,公司尚未公布2005年半年报,也未对公司业绩作快报和提示。此时公司董事长对业绩具体情况的表态,并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中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还违反了中国证监会近期颁布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当中有关“合规信息披露的原则”。 这位投资者表示,长力股份应对此公告说明。 委托理财收回不足半数 周末,还有位投资者向记者反映,根据长力股份2004年年报,去年2月长力股份出资1000万元委托北京恒泰国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一年期投资理财,约定年收益率为8%,委托期限为2004年2月21日至2005年2月21日。但在委托投资中发生重大资产减值,恒泰国信无履约支付本金及收益的能力,公司实际收回本金364.87万元。他希望了解公司对此有何应对措施? 记者查询公司公开资料发现,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及降低资产损失,公司采取了一些措施:一是截至2005年3月16日,以恒泰国信在委托资产管理专户中市值154.8万元的股票和资金余额364.87万元抵偿长力股份;二是对于上述资产与本金及收益合计1080万元之差额资金560.3万元,长力股份保留依法追索的权利。但是,目前尚不清楚,公司这笔委托理财的资金是否是公司上市募集的资金?公司如何弥补由于投资损失而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从而有效保护众多流通股东的利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