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家海南上市公司被要求限期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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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 10:12 证券导报 | |||||||||
7月7日,海南证监局分别向辖区内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16家上市公司发出《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进行限期整改的通知》。 《通知》责成上述公司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进行自查,自查重点为截止2004年12月31日和2005年6月30日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数额,并就变动情况进行说明。
《通知》要求各有关公司在2006年6月30日前分步完成清欠解保任务,并据此要求制订清欠解保计划及整改进度表。清欠解保计划应包括目标、责任人、具体措施等内容。计划付诸实施后,各有关公司须按海南证监局统一印制的《"清欠解保"整改进度表》、《"清欠解保"季度统计表》,按季度填报公司的清欠解保进展情况。 《通知》同时要求有关上市公司报送《清欠解报承诺函》,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做出按计划及进度完成清欠解保计划的承诺,同时承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不再发生新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海南证监局将对上述公司清欠解保计划及进度进行检查,并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未能按承诺完成清欠解保工作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高管人员等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林)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