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发展的怪圈:当再融资之急遭遇股改之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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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15:16 第一财经日报 | |||||||||
根据规定,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停止再融资 深发展的“怪圈”:当再融资之急遭遇股改之困 本报记者 田宇 发自深圳
中国证券市场形势发展快得惊人。此前深发展的“不存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迫切性”看来只是一厢情愿。 2005年一季度末,深发展的资本充足率只有2.8%,要达到最低资本充足率8%的要求,深发展大约还需要增加82亿元的新资本。因此,深发展将再融资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制订了包括配股、发行次级债、可转债等融资方案。但深发展没有预料到的是,其再融资计划的实施却受阻于股权分置改革。 由于监管部门日前出台了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将停止再融资的政策,股权分置改革已成为再融资的先决条件。虽然深发展自身缺乏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动力,但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到其已经启动的再融资计划。 在上个月的深发展(000001.SZ)股东大会上,董事长法兰克·纽曼(FrankNewman)在回答股民关于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提问时曾经表示,深发展的情况比较特殊,相比而言,深发展流通股比例较高,因此不存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迫切性(相关报道详见6月28日B5版)。 但现在看来,深发展股改应该比其他上市公司更迫切。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采访了深发展的一位董事会成员,该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称,“深发展积极支持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在与各方协商,融资也在进行当中。”但是对于记者提出的新桥投资与其他股东的沟通情况、支付对价的底线等问题,该人士未予回答。 由于深发展兼具了非流通股分散、大股东持股量小并且是以溢价受让了原始发起人股以及股份性质为外资法人股等股权分置改革的多项难点,其股权分置改革究竟如何进行令市场非常关注。 一家基金公司的研究员对记者表示,以新桥投资入主的动机及其当初高溢价受让股份的背景,深发展缺乏股权分置改革的内在动力也在情理之中。如果没有上述政策的出台和再融资的迫切性,很难相信深发展会作出积极支持解决股权分置的表态。即便如此,该人士表示,深发展“在全面推开前应该不会做这件事(解决股权分置)”。 事实上,深发展目前的境地的确较为艰难。为防止资本充足率的进一步下滑,深发展被迫调整资产结构,控制贷款发放。2005年一季度该行贷款出现了首次负增长,贷款余额比年初减少了31亿元。 由于深发展的情况较为特殊,市场普遍猜测监管部门是否有可能通过特批,将其股权分置改革的再融资前提条件豁免。上述基金公司研究员认为,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这种可能性很小。 该研究员分析,通过向大股东定向募集资金以补充资本金应该是深发展的一个可能的选择。不过,这种方式也需要经过监管部门的批准和流通股股东表决通过。如果定向募集的价格不够高,将摊薄流通股股东的权益,流通股股东估计很难同意。但如果价格过高,大股东则不一定接受。 一位市场资深人士指出,目前的深发展似乎已经进退维谷。深发展必须进行再融资使资本充足率达标,2006年年底是条线。抛开这层原因,深发展为自身业务的发展也必须进行再融资。但现在,再融资的前提又一定要先解决股权分置,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深发展在国内市场可能无法筹集到资金,则有可能达不到监管部门的要求,届时银监会可能会对深发展的股东采取措施。 深发展在倒逼之下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似乎是最终的必然结果,但由于新桥投资持有股份的成本较高,如何支付对价将成为问题的关键。另外,新桥投资本身的持股比例就比较低,如果采取送股或缩股的形式支付对价,则其持股比例将进一步降低,从而削弱对深发展的控制力。 对此,南方证券研究所所长郭夏南曾表示,像深发展这样兼具多项难点的公司,解决股权分置改革需要智慧。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