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部分募集法人股东称持股信心增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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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10: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着做强主业、做优业绩、规范运作、回报股东的一贯宗旨,申能股份已经在电力能源行业和证券市场树立起良好的形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申能股份在维护流通股股东权益方面再次做出表率。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近日积极开展与投资者的沟通,推进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申能股份日前公布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3.2股对价。同时,
此前,公司持股数量较大的11家募集法人股股东(共持1.02亿股)基于看好申能股份的发展前景,自愿承诺,在股改方案实施后两年内出售所持申能股份的股票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额的1/3,三年内不超过2/3,这将大大减轻申能股份届时的股价压力。 申能股份副总经理陈铭锡介绍说,部分募集法人股股东对公司的股改工作十分理解和支持,一方面是他们看好公司的前景,另一方面是公司上市10多年来坚持年年分红派息,投资者普遍感到满意。据统计,上市以来申能股份累计分红达到54.5元,远远超过了公司历年通过证券市场所获得的近32亿元的融资总量。而有关募集法人股股东也表示,过去申能股份一直重视分红,体现了对股东的尊重,今后申能股份在分红方面又做出了承诺,再加上申能股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成长性,这些都增强了他们的持股信心。 市场人士指出,对价是暂时的,关键还在于公司的基本面。申能集团的增持计划一方面反映了集团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决心以及对申能股份未来发展的信心,另一方面,股改方案实施后,据测算申能集团的持股比例已降至51.79%,减持的空间非常小。相反,一旦股价低于5.60元,增持计划的实施将稳定股价,切实保障流通股股东的权益。作为上海市能源龙头企业,传统电力产业和以天然气为主的新能源产业将构成申能股份腾飞的双翼,健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规范的内控制度则是申能股份前进的方向舵。股权分置改革以后,申能股份将继续信守锐意开拓、稳健运作的经营理念,坚持规范的运作管理,开拓创新,以最好的业绩回报股东。 作者:记者 施俊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