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控股(600098):10股送2.5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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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10:56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贾肖明实习生/潘琼) 广州市的龙头电力企业广州控股(资讯 行情 论坛)(600098)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昨日姗姗来迟,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大股东2.5股的对价。 根据对价方案,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13275万股作为对价,其持股比例由股改前的74.21%下降到67.77%,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
大股东承诺,所持广州控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年内不减持;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广州控股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年内不超过5%,2年内不超过10%。广发集团持有的广州控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少3年内持股比例不低于51%。 广州控股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表示,近年来香港市场的H股和红筹股电力上市公司市盈率在10.2-14倍,国内主要A股电力上市公司的市盈率为10-40倍左右。以2004年广州控股增发股份上市以来的平均价格5.42元/股作为合理市价水平,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后,广州控股自然除权股价为4.336元,相应静态市盈率为11.38倍,按估计的自然除权价计算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股份总价值约为57560万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