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经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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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01:54 每日经济新闻 | |||||||||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从上海市工商局获悉,“宝钢”近日获得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宝钢有关人士称,获此认定的主要目的是想借中国驰名商标这个牌子来维护自己权益。 宝钢法律事务部的工作人员称,由于我国商标管理体系还不完善,致使一个企业在注册后,除非企业注册了所有42个类别的商标,不然,都有遭其他企业注册其他类别相同商标
“一旦‘宝钢’成为中国驰名商标,我们就可以用法律手段打击这些侵权的企业。”宝钢法律事务部这位工作人员表示。 作者:郑俊杰 每日经济新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