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控股拟10送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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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00:45 东方早报 | |||||||||
广州控股(资讯 行情 论坛)(600098)昨晚公布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2.5股的对价。 广州控股只有一家非流通股股东,即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改实施后,广州发展集团的持股比由目前的74.21%下降到67.77%,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由25.79%上升到32.23%。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本总数、净利润等指标均不发生变化。
除直接支付的对价外,广州发展集团还作出承诺:其持有的广州控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的一年之内不减持,第二年的出售数量不超过5%,第二、第三年内出售数量不超过10%;此外,广州发展集团的股份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3年内对广州控股保持绝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51%。 据测算,以2004年广州控股增发部分上市以来的平均价格5.42元/股作为合理市价水平,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后,其自然除权股价为4.336元,相应静态市盈率为11.38倍,通过此次股改,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股份总价值约5.76亿元。 广州控股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表示,近年来香港市场的H股和红筹股电力上市公司市盈率在10.2倍~14倍,主要A股电力上市公司的市盈率为10倍~40倍左右。广州控股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后,降低了流通股股东的平均持股成本,使流通股股东的市场风险得到较大幅度的释放,该对价能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失。 作者:早报记者 汤涵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