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威保变10送4股大股东承诺保持控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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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 04:48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任亮 发自北京 天威保变(600550.SH)今日公告了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4股股票。在该股份支付完成后,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从这一方案可以看出,公司非流通股东在与流通股东进行沟通后做出了相应的妥协
昨日,当本报记者致电天威保变询问此事时,其证券部工作人员就透露,公司仍在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预计将提高初定的送股比例。 同时,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威集团”)承诺,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最低持股比例不低于51%。 在最低持股条款的限制条件下,天威集团还对限售期做出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出10%;上述出售行为实施后,天威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51%;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同时,其所持非流通股份在限售期内减持价格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公告前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值7.13元/股。 同时,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也同时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