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送3.8股 银鸽对价闪亮登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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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12:06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张国斌 燕海涛 银鸽投资今日披露股改方案,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本结构为计算基础,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将获得3.8股股份的支付对价,以换取公司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对价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本总数、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均不会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银鸽集团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银鸽投资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承诺期期满后的18个月内,通过证券市场所减持银鸽投资股票的价格不低于4.50元(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银鸽投资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由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目前正处于试点阶段,在对价计算过程中,可能存在公司2005年实际盈利情况未达到或超过公司管理层所作预计的风险,和可能存在无法及时得到国资委批准、可能无法获得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非流通股股东股份有可能被司法冻结、扣划、证券价格具有不确定性等相关不可预见的风险。 银鸽投资表示,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如果国资委否决了本次国有股处置行为,则本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将宣布失败;如果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交易日仍无法取得国资委的批复,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延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非流通股股东股份有被司法冻结、扣划的可能,非流通股股东将委托上市公司至登记结算公司针对非流通股股东用于支付对价的股份办理临时保管,以防止该部分股权被质押或转让,影响股权分置改革的进行。若非流通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扣划,以至无法支付对价,则公司将督促非流通股股东尽快解决。若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交易日仍未得到解决,则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延期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延期时间不超过30日,若在延期内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仍未解除司法冻结、扣划,则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取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