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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电股改如何维护投资者利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14:54 中国证券报

  皮瞬

  长江电力股改方案公告数日有余,引起市场关注,长江电力股价走势也牵动着投资者的心。到底这次股改是否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呢?投资者可以从长电股改原则、沟通过程和措施中去感受和评判。

  首先,我们从关于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说明中看到,长江电力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则。在三个原则中,可以清晰看到两个原则,”维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避免流通股股东因改革而遭受损失”、”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保护投资者根本利益的长效机制”。这两个原则明确规定投资者利益是否能得到很好维护是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的出发点。到底,这些原则能否得到很好落实呢?关键需要来评价股改方案中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过程态度和措施能否得到流通股东的认同。

  我们看到,长江电力被确定为第二批试点公司后,长江电力为了能够设计合理股改方案来更好维护投资人利益,首先向社会公布长江电力股改方案的意见稿,与投资者进行坦诚沟通。在意见稿公布后的短短十几天时间里,长江电力公司所有负责人与三峡总公司相关负责人以及保荐机构一道,分成五个工作组,分赴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与包括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社保基金、财务公司、QFII及部分一般法人投资者在内的共79家机构投资者进行了49场交流和沟通,这些机构所持公司流通股占流通股总数的60%。同时,公司还开通了投资者热线电话、董秘信箱、传真等,并精心设计了包含10道问题的问卷进行网上调查,保持与广大投资者的充分交流。在向基金等流通股股东征求意见时,许多投资者都提出,初步方案即期对价不足,方案太复杂,建议删去一些不属于对价的内容。投资者对维护自身利益的理解是长江电力进行股改重要出发点,三峡总公司和长江电力董事会非常重视沟通的意见,对原有方案进行了优化和修改,公司大幅提高了即期对价的支付力度。转变意向性方案中强调权证突出未来对价思路,转变为长江电力通过公积金转增,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送股;三峡基金置换葛洲坝电价;长江电力向全体股东派现,非流通股东所获现金转送流通股股东;以及其他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送股,这些综合对价措施,来支付给流通股东对价。根据长江电力保荐机构测算,这些相当于非流通股东给流通股东支付即期对价10股送2.27股。长江电力保荐机构根据市场上认同以股权分置改革前后流通股市值不受损失为原则,长江电力股票流通权理论价值为改革前流通市值181.66亿元与改革后流通股股东理论持股市值156.31亿元的差额,即25.35亿元,以7.81元/股折算为每10股流通股应获送1.4股。公告的长江方案实际支付的对价为每10股2.27股,已超出理论对价62.14%。这可能表明长电的理论对价是合理的,能够充分保护投资者不因本次改革而受到损失。

  同时,根据公告中三峡总公司承诺: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三峡总公司持有的长江电力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2015年之前,三峡总公司持有的长江电力股份占长江电力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55%。这条款表明三峡总公司将关注长江电力的成长和价值的稳定、持续。如果股权分置解决后,三峡总公司对长江电力未来发展的支持,将有力维护流通股股东长期利益。

  客观来看,长电股改的原则和落实措施,应该表达了上市公司和大股东三峡公司对投资者,尤其流通股东权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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