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二股东拟转让所持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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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10:0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鹏博士(600804)第二大股东深圳市联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社会法人股1406.1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2.06%),转让给深圳市九茂实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2343万元,每股1.666元。 作者:袁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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