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公司公布试点方案 风神股份出售限价7.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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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10:00 新京报 | |||||||||
华发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10送3,风神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10送4.2,长力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10送3 本报讯 昨日,共有3家沪市公司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中华发股份现有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票将获得3股对价,发行后三年可上市流通,内部职工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0.7股对价;风神股份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票将获得4.2股对价;长力股份流通股股东每
华发股份增持不超过1000万股 华发股份的具体方案为:非流通股股东及暂不上市流通的内部职工股股东向现有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送3股的比例支付对价;向发行后三年可上市流通内部职工股股东按每10股送0.7股的比例支付对价。华发股份控股股东华发集团承诺将无偿代暂不上市流通内部职工股股东支付对价。 华发集团还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两个月内,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不超过1000万股。 风神股份出售限价7.5元 风神股份控股股东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款承诺期满后,通过上证所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10%,且当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达到7.5元时,方可出售所持股份。 长力股出售限价3.39元 长力股份控股股东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承诺: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承诺期期满后,36个月内当且仅当长力股份股票价格不低于公告被确定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单位而停牌的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3.39元时,才出售所持股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