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虹科技仲裁获赔1.15亿 半年度业绩增长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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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09:21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贾宝丽) 正虹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000702)昨日公告称,因为中国四方控股有限公司方面的原因,使得双方签订的关于泰阳证券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如约履行。经仲裁,双方解除协议,同时四方控股将共管账户上的1.15亿资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公司。公司表示,该裁决将会使公司利润有较大增长,预计2005年上半年业绩同向大幅上升600%以上。
据悉,2003年1月15日,正虹科技与四方控股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正虹科技将其持有的泰阳证券19.09%的股权作价23000万元转让给四方控股,四方控股在协议生效七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10%作为定金到共管账户上。 随后,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四方控股在补充协议签订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金总价的40%至双方共管账户,同时约定:在办理该项股权托管以后,如若四方控股原因无法办理该项股权转让手续,导致协议不能如约履行,四方控股应放弃共管账户上的全部资金并归正虹科技所有。合同与协议还约定:如出现纠纷,由仲裁裁决。此后,四方控股支付了上述两项约定的款项,公司也依约将拟转让股权托管给了四方控股。 然而,经证监会审查,截至2003年底,四方控股长期股权投资为5816万元,净资产为51729.6万元,若受让泰阳证券23000万股权,其对外投资将超过净资产的50%,不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要求。因此,2004年12月23日,证监会对该项股权变更事项给了不予核准的批复。 由于转让行为无法完成的原因是四方控股不符合受让条件所造成的。因此,今年1月,正虹科技向湖南省长沙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长沙仲裁委员会于2005年6月21日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四方控股承但11500万元的违约责任。公司表示,该裁决将会使公司利润有较大增长,预计2005年上半年业绩同向大幅上升600%以上。 正虹科技昨日报收2.97元,涨幅为5.69%,换手率为9.77%。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