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等将退还多扣缴红利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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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06:44 深圳商报 |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宝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等今日公布退还多扣缴2004年度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公告。 宝钢股份(600019)向6月10日在册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退还多扣缴的红利所得税,每10股退还现金0.32元。多扣缴红利税退还日为7月8日;上港集箱(资讯 行情 论坛)(600018)将返还多扣缴的流通股股东红利税(每股0.03元),实际发放日为7月8日。原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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