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虹科技捡到亿元外财 上半年业绩预增600%以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16:05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刘 川 今日,正虹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000702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今年上半年业绩将大幅上升,上升幅度为600%以上,业绩暴增的主要原因是该公司与中国四方控股有限公司的仲裁取得了非常有利的裁决结果,将可能获得四方控股公司按合同支付的违约金11500万元。
2003年1月15日,正虹科技与中国四方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控股)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正虹科技将其持有的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09%的股权作价23000万元转让给四方控股,四方控股在协议生效七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10%作为定金到共管帐户上。 2003年3月24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四方控股在补充协议签订五个工作日内须向正虹科技支付股权转让金总价的40%至双方共管帐户,同时还约定在办理了该项股权托管以后,如若四方控股原因无法办理该项股权转让手续,导致本协议不能如约履行,四方控股应放弃共管帐户上的其全部资金,其资金归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合同与协议还约定:如出现纠纷,由仲裁裁决。 此后,四方控股支付了上述两项约定的款项,正虹科技依约将拟转让股权托管给了四方公司。 2004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机构字(2004)174号《关于不予核准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通知》批复湖南证监局:“截至2003年底,中国四方控股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5816万元,净资产为51729.6万元,如受让泰阳证券23000万股权后,其对外投资将超过净资产的50%,不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要求。因此,四方控股目前不符合受让股权的条件,我会不同意该公司受让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泰阳证券23000万元(19.09%)股权。” 因此,正虹科技与四方控股的转让行为现已无法完成,而其原因是因为四方公司不符合受让条件而造成的。根据协议约定,四方控股应承但11500万元的违约责任。正虹科技于2005年1月27日向湖南省长沙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 长沙仲裁委员会于2005年6月21日作出终局裁决,解除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四方控股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1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2003年3月签订的《补充协议》;中国四方控股有限公司将共管帐户上的11500万元资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次裁决,正虹科技可能获得四方控股公司按合同支付的违约金(现四方控股公司支付在共管帐户内金额为11500万元,其中本公司现可支配的为8000万元,还有3500万正虹科技单个无法支配)。如果公司按仲裁书所裁决金额收回,公司按会计制度规定扣除仲裁费、律师费、税金后将会使公司利润有较大增长。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