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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10送3.2股捆绑股权激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09:3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华海药业流通股东每10股获送2.5股,现金所得5.714元(税前)

  今日,中信证券、华海药业分别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信证券非流通股东拟向流通股东每10股支付3.2股,并拿出3000万股实施股权激励;华海药业流通股东每10股获送2.5股,外加5.714元现金(税前)。中信证券:3000万股股权激励

  根据方案,中信证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在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后,按改革前所持股份相应比例,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作价,向公司拟定的股权激励对象提供总量为3000万股的股票,作为实行股权激励机制所需股票的来源。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在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同时提供上述股票。该等股份自过户之日起60个月后方可上市交易。

  中信证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遵守前项承诺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中信证券股份总数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即中信集团、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公司、南京扬子石化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在遵循前述所有承诺以外,还分别承诺: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华海药业:推出增持计划

  华海药业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5股的股份对价。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2元(含税),非流通股股东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现金所得为每10股5.714元(税前),其中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3.714元(税前)。

  华海药业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持有的华海药业非流通股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周明华承诺:在前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华海药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出10%。控股股东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年(36个月)内,在遵守上述承诺的前提下,不会在20元/股的价格(若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但不包括本次现金分红除权)以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方式在A股市场减持公司股票。

  陈保华、周明华还承诺:在华海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内,若华海药业二级市场股票任意连续两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人民币10.30元/股(若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但不包括本次现金分红除权),则控股股东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在10.30元/股以下的价格(含10.30元)买入华海药业股票,直至分别累计买足409.5万股或者华海药业股票的价格高于10.30元。同时控股股东承诺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该增持股份不进行交易。

  作者:记者 周韬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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