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与华海药业公布股改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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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08:57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中信证券:10送3.2及推出股权激励 中信证券600030今日推出股改方案: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付3.2股的比例支付对价。另外公司还同步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 中信证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在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后,按改革前所持股份相应比例,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作价,向公司拟定的股权激励对象提供总量为3000万股的股票,作为实行股权激励机制所需股票的来源。该等股份自过户之日起60个月后方可上市交易。 华海药业:10送2.5支付3.714元对价 华海药业600521今日公布的方案为: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5股的对价。此外,在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2元含税后,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的现金分红在缴纳相关税费后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公司共派现4680万元,流通股股东现金所得为每10股5.714元税前,其中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3.714元税前。 华海药业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公告股改方案前最后交易日即2005年6月17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流通股股份的情形。目前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不存在冻结、质押、托管的情形,并承诺在公司股改革方案实施之前不进行对实施该方案构成实质性障碍的行为;承诺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公司控股股东还进一步承诺:承诺期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出10%;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年内,在遵守上述承诺的前提下,不会在20元/股的价格若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但不包括本次现金分红除权以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方式在A股市场减持公司股票;在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内,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任意连续两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人民币10.30元/股若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但不包括本次现金分红除权,则控股股东将于下一个交易日通过证券市场集中竞价和连续竞价的交易方式,在10.30元/股以下的价格含10.30元买入公司股票,直至分别累计买足409.5万股或者公司股票的价格高于10.30元。同时承诺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该增持股份不进行交易,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