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募集法人股东免支对价 特殊历史问题非个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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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01:42 东方早报 | |||||||||
宏盛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600817)昨天公布的股改方案涉及了“募集法人股”难题。记者了解到,与宏盛科技一样,需要面对这一问题的还包括第二批试点的东方明珠(资讯 行情 论坛)、申能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以及豫园商城(资讯 行情 论坛)等多家上海本地上市公司。 按照宏盛科技的股改方案,此次支付对价的是其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宏盛科技副总经理黄德丰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募集法人股股东不支付对价也是无奈之举。“我们曾经派了公司十几个人分头去联系那些募集法人股的股东,但是有的按照公司注册地址找过去,那里已经夷为平地了。” 由于无法找到所有的募集法人股股东,所以该公司只能拿出“免责”方案。黄德丰表示,另一家沪上市公司东方明珠也是仅由发起人股东支付对价,但宏盛科技在准备方案的时候并没有和东方明珠做过沟通,双方的不谋而合,体现了“免责”是此类公司最佳的解决方式。 据悉,当时宏盛科技的募集法人股的成本与新股发行价相同,为2.45元/股,远远高于发起人每股1元的价格。1994年宏盛科技上市后,上述募集股份也一直未能实现流通。但值得注意的是,宏盛科技在6月17日停牌前收于10.7元,因此该部分募集股股东有可能在公司股票全流通后立即套现走人。 知情人士指出,公司设立时存在募集法人股的现象,是上海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在1992年至1993年间,曾有67家上海公司曾以与流通股相同的价格,向社会法人溢价发行部分新股,目前尚有58家公司的该类股份无法上市流通。除了东方明珠和宏盛科技之外,第二批试点之一的申能股份(600642)、以及豫园商城(600655)也存在这种现象。 作者:早报记者 汤涵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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