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股改方案正式出炉 送股派现隔离权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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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 05:13 第一财经日报 | |||||||||
每十股派1.5份权证,但不算对价措施 本报记者 莫菲 发自深圳 长江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600900.SH)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今天正式出台。
记者从长江电力获悉,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际获得1.67股,获派现5.88元。长江电力同时将通过提高电价为流通股股东带来收益增加。 来自长江电力的消息称:“根据保荐机构提供的对价分析报告,上述措施可折算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2.27股,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利相当于每10股可获2.93股。” 长江电力的正式方案有对价措施、持股承诺、认股权证等三大部分。 首先是四大对价措施:一,长江电力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0.421股,而非流通股股东将获转增股份全部送给流通股股东,则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股,每10股实得1.421股。二,三峡总公司以减征部分三峡基金为代价,置换提高葛洲坝电站销往湖北省外电量的电价,按目前总股本计算,长江电力每股收益将提高0.025元。三,以经审计的200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为基础、以目前总股本为基数,长江电力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1.74元,共计派现136,694.44万元,而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96,219.22万元现金全部转送流通股股东,则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4.14元,每10股实得5.88元(含税)。四,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按持股量10%送股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0.2496股。 作出持股承诺的,包括三峡总公司和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大股东三峡总公司的承诺是,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所持长江电力股份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2015年前持股比例不低于55%;其他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则是,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所持长江电力股份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由于认股权证计划受到市场关注,长江电力强调“若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关部门核准”才会实施。长江电力拟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份,权证为欧式认股权证(即于权证存续期间,权证持有人仅有权在行权日行权),存续期24个月。按本次转增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计算,则总额为12.28亿份,行权价格5.5~6元/股(不考虑转增股份的除权影响),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收购三峡机组。 “权证不是我们的对价措施,只是一个初步计划。”长江电力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权证是和收购、融资相联系的,但和一些没有明确项目的公司的融资不同,长江电力的权证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三峡机组,“融资额70多亿元,但逾60%都是大股东出,市场对此不必过分紧张,长江电力是想把公司的发展做实。” “和讨论版方案相比,权证计划有些调整,原来是每10股派发2份,现在则减少到每10股派1.5份;原来行权价格是6元,现在则是5.5~6元。”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分析说,长江电力近年要发展,就必须有收购等行为,发行权证颇有必要。他同时也指出,由于权证未计入对价范围,如果股东大会否决,并不会影响其股权分置改革的主要内容。 对于正式方案,长江电力称有三大特点:一是直接支付对价力度大,综合对价措施折算为送股数量每10股送2.27股,达到市场预期。二是对价支付考虑了综合效应,采取了提升公司业绩的措施,公司基本面得到改进,同时大比例派现向资本市场注入了巨额资金。三是着眼于公司长远发展,通过提升公司业绩的措施使股东长远利益有所保证,发行认股权证则使公司未来发展更有保障。 尽管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长江电力已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社保基金、财务公司、QFII及部分一般法人投资者在内的79家机构投资者进行了49场交流和沟通,方案也已于7月2日在长江电力的董事会上获得通过,但市场给其打多少分,仍有待观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