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司公布股改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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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 04:2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向长富)(600900)长江电力、(600018)上港集箱、(600500)中化国际、(600817)宏盛科技、(002024)苏宁电器等五家试点公司今日公布股改方案。 长江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10股实得1.6706股5.88元 长江电力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共获送
三峡总公司承诺: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前三峡总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2015年之前,三峡总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55%。 上港集箱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和现金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1.5股股票和现金10元。为给予流通股股东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港务集团特别承诺将在长期内(不少于5年)保持对公司的绝对控股地位(控股51%以上)。 中化国际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全部六家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的对价,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公司流通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5股公司股份和5.58元现金,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份将获得上市流通权,成为流通股份。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还做出了二级市场增持规模不超过1.2亿股及2000万股股权激励的承诺。 宏盛科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同意以现有流通股股本13490410股为基数,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5股,公司控股股东及6家发起人股东以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使流通股股东实际每10股获得5股的股份,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对价。 苏宁电器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还做出了每股50元的最低减持价及二级市场增持数量合计不超过500万股的承诺。 作者: 记者向长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