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司股改方案出台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 11:48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华雪 刘幼萍 龙可 夏雄伟 吕婧) 又有5家公司推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中,支付对价最高送股比例为恒生电子的10送4股。另外比较有看点的是,金发科技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宋子明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中的1690万股,按净资产值转让给该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员。至今日,第二批试点公司中已有20家公布了试点方案。
海特高新10送3.8股:原计划推出的缩股方案被送股方案代替。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支付1368万股公司股票作为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8股对价。 据了解,海特高新原拟采用非流通股东回购并注销股份(即缩股)的对价支付方式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在广泛征求流通股东意见后,公司将对价支付方式修改为更受流通股股东欢迎的送股方式。 (相关公告见29、30版) 金发科技10送3派2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股对价;同时,该公司向全体股东派现,流通股东中的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实际可得1.9446元,其他机构投资者每10股实际可得2元。 该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宋子明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将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中的1690万股,按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作价转让给该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员。(相关公告见5、6版) 宝胜股份10送3.5股: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流通权拟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5股对价,于对价支付到账日,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该公司控股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10%,并且在前项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只有当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全天停牌的,该日不记入连续5个交易日)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7.80元(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方可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宝胜股份的股份。(相关公告见15、16版) 恒生电子10送4股:恒生电子今日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4股的对价股份。(相关公告见14版) 卧龙科技10送3.5股: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得流通权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每10股送3.5股对价。 第一大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成先生承诺:在12个月“禁售期”满后的24个月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在连续5个交易日内不低于5.58元,方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卧龙科技股票。在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内,若卧龙科技股票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内低于每股3.50元,卧龙集团将在二级市场上增持卧龙科技流通股,累计增持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5%。 由于卧龙科技的非流通股股东中,上虞市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浙江农村经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国有股权,在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前或未获批准,均由卧龙集团向流通股股东先行代为支付对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