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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达董事长范梦强向民生银行追讨股权提新证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 07:26 北京晨报

梦达董事长范梦强向民生银行追讨股权提新证据

  晨报讯(记者 李若愚) “国家工商总局不认可民生银行‘法院强制拍卖’的说法,民生至今未能把我的3150万股股权过户。”民生前股东及监事、郑州梦达实业董事长范梦强昨日向本报表示,将继续向民生追讨股权。

  范梦强在民生A股上市之前持有3150万股原始股。今年3月,范梦强向外界称,1999年,民生以收回向梦达的贷款为由,在既未得到梦达授权也未通知梦达的情况下,以民生自己
的名义把梦达所持的3150万股原始股全部变卖。2000年,梦达以民生侵权为由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诉讼。

  近日,范梦强找到了新证据——国家工商总局不认可这3150万股的易主。在通过合法渠道向国家工商总局查询之后,梦达的法律委托人向本报披露:由于股权是民生擅自变卖,按国家规定无法过户,因此,民生在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过户时,把“变卖”虚构为“法院强制拍卖”,但国家工商总局认为“拍卖”的相关材料不足,挡回了股权过户申请。

  目前问题的焦点在于:究竟是擅自变卖还是“法院强制拍卖”?梦达方面的意见是:按照我国法律,法院强制拍卖必须经法院裁定并将有关法律文书依法送达被执行人,并由合法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拍卖前须进行公告,相关拍卖标的物须经合法评估,拍卖过程应由公证机构予以公证。

  范梦强直陈:民生未能提供有关拍卖的任何证据材料,上述诸多程序都是缺失的,所谓“法院强制拍卖”纯系编造,国家工商总局挡回其过户申请恰恰证明了这一点。

  面对范梦强的这一新证据,民生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昨日向本报表态称,在范梦强股权的处理过程中,民生的所有举措均是合法的;如果当事的哪一方还有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记者从民生内部人士处获悉,目前那3150万股股权已经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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