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600530)公告称,因2004年度公司经营班子未能完成董事会年初制定的考核目标,根据《200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方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予以扣款,扣款总额为111.804989万元。以上扣款金额从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收入中扣除。交大昂立2004年年报显示,公司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125.0万元,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总额为282.0万元。
几年来,交大昂立一直比较注重利用薪酬机制来奖惩公司高管。
资料显示,早在2002年6月6日,公司董事会就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激励考核暂行办法》,其主要内容为,建议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现预定业绩目标的情况下,从每年度的净利润中预提8%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基金,并计入当年度的成本费用;年终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及奖励兑现。虽然在中国证监会发布有关高级管理人员激励政策指引以后,不少上市公司都采用了这种通过奖励基金来进行操作的方法。但交大昂立这一做法,更加明确了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相应的奖励基金的办法。
但是,2002年度,交大昂立的高管没有完成年初预定的净利润考核目标,高管们非但没有得到奖励,而且董事会还作出了对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罚款的决定。2003年4月26日,交大昂立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兑现方案》,因公司该年度净利润未达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便根据《2002年度激励考核办法》,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罚款12.339279万元。这次董事会同时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激励考核暂行办法(修订稿)》。
不过在2003年度,交大昂立的高管们取得了不错的业绩,完成了董事会确定的年度考核目标,因此,高管们获得了185万的奖励。交大昂立公开披露的公告显示,2004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目标考核兑现方案》,由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了董事会确定的2003年度考核目标,根据规定,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予以奖励185.565973万元。与此同时,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0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目标考核方案》。
作者:记者 程立新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