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股份股权转让不影响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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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 11:47 证券时报 | ||||||||
与浙江科投签署补充协议传化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股权转让不影响试点 本报讯(记者 刘 骏)第二批股权分置试点公司之一———传化股份的大股东传化集团近日就收购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所持传化股份30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3.75%)一事,签署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双方就传化股份解决股权分置改革一事,达成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鉴于传化股份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近日传化集团与浙江科投签署了补充协议,双方同意浙江科投参加传化股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补充协议中称,如传化股份被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双方同意传化股份报批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内容。 转让双方还同意传化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支付流通对价和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作出安排:在传化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如本次股权转让过户手续未办理完毕,由浙江科投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流通对价,转让标的修改为浙江科投作为传化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支付流通对价后合法持有的剩余股权及与之相应的股东权益,转让总价不变,转让单价根据最终确定的转让股数和转让总价作相应调整。 在传化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如本次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由传化集团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流通对价,转让标的和转让总价不变。如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浙江科投持有的股份性质由非流通股变更为流通股期满十二个月后仍未办理完毕,在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前,浙江科投不得将所持有的流通股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给第三方,双方同意就浙江科投持有的流通股继续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