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遇新问题 三公司非流通股与流通股成本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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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 07:22 第一财经日报 | ||||||||
申能股份、宏盛科技、东方明珠三家公司上市之初,在发行社会公众股的同时,还以同样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了法人股 本报记者 蔡钰 发自北京 证监会公布的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当中,三家上海的上市公司——东方明
三家公司均在1992年上市,上市之初,上述3家公司在发行社会公众股的同时还以同样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了法人股。这些公募法人股股东的持股成本与最早一批的流通股股东相同,也就是说要高于公司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因此,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当中,如何确定这部分募集法人股流通时应付的对价,成了三家上市公司在制订方案时都要面对的奇特问题。 东方明珠的董事会秘书杨明秋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公司目前设计方案时正在就这个情况进行多方商量,可能在方案实施时会将这部分公募法人股划出来单独考虑。“初步的想法是他们不参与支付流通股对价,但也不获得对价。”杨明秋说,目前东方明珠的公募法人股股东对这个初步设想比较满意。但具体的方案还需要向有关部门请示。 到2004年末,东方明珠总股本已经达到9.6亿股,公募法人股增至3683万股,占目前总股本约4%,如果公募法人股的股东免去支付对价的责任,对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支付数额的影响不大。而上市之初仅发行了73万股的宏盛科技,到2004年末,公募法人股与A股的总和已经达到8340万股,是发行之初的114倍。其中公募法人股达到699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高达70.6%。如果免除宏盛科技募集法人股股东的支付责任,那么只占总股本15.8%的发起人股股东将为86.4%的非流通股股份承担流通对价。 宏盛科技的董秘李树郁认为,东方明珠的初步设想是解决办法之一。他表示,公司同样在设计方案时考虑了这个问题,而公募法人股股东也提出过跟东方明珠初步设想类似的方案。“公募法人股股东提出的建议有很多,最后我们会综合考虑。”但李树郁认为,公募法人股持股成本的特殊性是历史原因形成的,但中间间隔时间已经很长,因此,除了认购成本之外,着手解决时还需要结合时间、公司价值增长等多种因素一起考虑。“这个事情在公司发行后一两年内解决和现在隔了10来年再解决的情况不同。” 和上述两家公司相比,申能股份上市时发行的股份较多,包括募集法人股与流通股在内总共2799万股。到2004年末,募集法人股与流通股的总和已经超过10亿股,其中募集法人股有近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近15%。申能股份的证券事务代表周燕飞表示,公司对这个问题正在研究,但尚未拟定解决办法,而募集法人股虽然也是按照发行价认购而来,但具体的处理方式也需要相关监管部门的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