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华塑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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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 12:06 中国证券报 | ||||||||
□实习记者 吕强 同人华塑(资讯 行情 论坛)(000509)公告称,6月17日,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对原董事长邹昌浩、原董事财务总监李长征和董事总经理贺东东等人分别给予处罚。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包括信息披露虚假和信息披露重大遗漏。 公司信息披露虚假的行为有:2000年年度报告虚构利润3714万元,2001年年度报告虚构利润3742万元,2002年中期报告少披露亏损860.88万元,虚假披露1.57亿委托理财事项。公司除隐瞒关联方关系和交易以外,还存在隐瞒重大担保事项和重大委托理财事项。 2001年9月6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深圳分行签署了《质押合同》,利用配股资金1亿元的定期存单为成都汇藏经贸有限公司9000万元借款提供存单质押担保。2001年9月20日,公司为天族金网向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七支行8000万元2年期贷款提供8000万元的存单质押。2002年9月28日,公司为天族金网向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七支行7000万元半年期贷款提供8000万元的存单质押。2000年11月,公司与广东证券签订5000万元的《资产管理合同》。对上述重大事项,公司均未进行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