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拟一箭双雕 股改与占款一并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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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 07:06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蔡钰 发自北京 因宣布股权分置改革而在昨日停牌的第二批42家试点公司中,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郑州煤电”,600121.SH)的公告格外显眼。“最根本的一点是,在42家公司里,我们很明白地提出,这是一个综合的方案。”郑州煤电(资讯 行情 论坛)的董秘付胜龙对《第一财经日报》说。这家地处中原重镇的中央直属重点煤矿企业宣布,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
付胜龙解释说,在跟券商反复沟通之后,公司解决股权分置与大股东占款两个问题的整体方案已经达成了初步意向:先由大股东拿出一定比例的股份作为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流通对价,送股以后实际上中小股东已经得到一定补偿;在此基础上,上市公司再对大股东进行部分股权的定向回购,并将回购来的股份注销,从而使社会公众股持股比例再提高一部分。 郑州煤电只有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郑煤集团”)一家非流通股股东,持有占总股本73.33%的国有法人股。公司在1997年设立之初,由于受发行额度及规模等限制,煤炭销售委托郑煤集团销售,销售货款的结算也是通过郑煤集团间接对客户结算,由于货款结算不及时,形成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现象。郑州煤电目前主要生产优质工业动力煤,年生产能力在390万吨以上。到2004年末,郑州煤电账上的应收账款为7.7亿元,其中对郑煤集团的应收账款占到5.6亿元。 “随着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完善,我们已经从源头防止了这一事情的再次发生。”付胜龙说。自证监会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56号文件下发后,郑州煤电对大股东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制定了解决措施,从2004年8月起实现煤炭销售货款对客户的独立结算。2004年全年,郑州煤电与郑煤集团在煤炭产品上的关联交易额为近5.4亿元,但在公司对2005年关联交易的预计中,双方的煤炭产品关联交易一项已经抹去。 “股权分置改革也是我们要做的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但同时怎样扫清上市公司发展的障碍也是我们考虑的重点问题,否则中小股东的利益始终处在飘忽不定的位置。”付胜龙告诉记者,公司此前就已经将以股抵债的方案上报证监会,但在审批过程中遇到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启动,因此,公司在原来以股抵债方案的基础上,作出了这个整体方案。 郑州煤电董事会在2004年年报中已经表示,对已经形成的资金占用,将敦促郑煤集团首先用现金偿还,不能用现金偿还的,将通过以资抵债、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予以解决。这一表态中提到的另一种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也在20日的股权分置改革公告中有所体现:公司表示,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公司实现市场化的制度创新和股权并购。 对于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定向回购时的定价标准是基于上市公司净资产还是流通股股价的问题,付胜龙表示,公司尚未确定。但他表达个人意见称,在整体方案第一步中大股东已经支付了流通对价,如果以股抵债时还按照净资产折算,对大股东不公平。但如果按市场价格折算,那么具体标准也有待考虑。“定价标准最终会以董事会公告为准。”付胜龙说。 付胜龙估计,公司出台确切方案的时间大概需要一周。他表示,公司在初步意向基础上,还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渠道,跟社会公众股东进行充分交流,将公众意见汇总后统一提交给董事会,再确定完整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