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仍在等红利纳税是否减半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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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 14:33 证券时报 | ||||||||
在尚未得到管理部门肯定答复的情况下,中登公司暂时按照20%税率扣除后发放红利 本报讯(记者 黄婷)针对目前市场热议宝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600019)该不该实施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减半计征的规定,宝钢股份董秘兼财务总监陈缨表示,按照我国目前现行法律,宝钢股份此次红利发放应该实用新政策而让投资者得到实惠,但在目前尚没有得到管理部门肯定答复的情况下,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暂时按照20%税率扣除后
陈缨表示,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减半征收是管理层出台的利好政策,宝钢股份对此十分支持。无论从现行法律还是从《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理解,“取得的股息红利”征税应该指派息日而非股权登记日,因此,宝钢股份在政策出台之后立即与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一系列沟通,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陈缨指出,由于目前没有得到监管部门的肯定答复,中登公司不得不暂时按照20%税率扣除后发放红利,希望投资者能够理解。陈缨同时表示,类似宝钢股份这样正好处于政策出台间隙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数,宝钢股份呼吁管理层能尽快明确实施细则,让投资者尽早受益于新政策。 据了解,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当实行按次计征时,每次取得税收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业内人士也指出,按照现行法律以及通知的内容分析,类似宝钢股份的情况应该按照新政策进行操作,相信管理层很快会加以明确。 宝钢股份昨日收盘价4.71元,涨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