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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部门未给统一说法 宝钢称派息红利税暂不减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 10:2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中国证券报6月16日上海报道今天是宝钢股份(600019)红利发放日,记者昨日从宝钢股份得到答复,红利税缴纳暂时按照不减半来操作。

  6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并实施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减半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新规定,当天恰好是宝钢股份2004年年度派息的除息日。关于这次派发的股息,红利税是全额计征还是减半,一些投资者提出了疑问。业内人士认为,该不该减半计征,焦点在
于派息的计税日期是按照股权登记日还是按照红利发放日来算。如果按照股权登记日6月10日计税,那么适用原规定进行全额计征;如果按照红利发放日6月16日计税,则适用新规定。

  宝钢股份证券授权代表虞红表示,公司倾向于按照红利取得日确定计税日期,也就是说,适用减半计征。不过,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税务部门可能倾向于将股权登记日确定为计税日期。由于有多家公司与宝钢一样碰到了同样的问题,因此,究竟如何操作,登记结算公司需要等待权威部门给出统一的说法。在此之前,只能暂时按照不减半来操作了。如果根据最终的权威意见,宝钢派息适用减半新政策,投资者多缴的所得税将事后返还。

  作者:记者 孔维纯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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