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大股东暂不增持流通股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 12:05 证券日报 | ||||||||
□ 本报记者 李健君 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出通知,为避免上市公司股价非理性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可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股份。昨日,三一重工(资讯 行情 论坛)执行总裁向文波代表三一集团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一集团目前暂无购买三一重工股票计划,但在未来适当时机增持股份将是必然的。
中国证监会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控股股东应当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实施增持股份计划。作为中国第一家也是目前为止唯一一家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上市公司,三一重工一负责人笑言,证监会的这条规定目前为三一重工一家公司“独家适用”。 向文波介绍说,我们已知晓证监会出台的相关规定,由于今天是股改方案获得通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三一集团还没来得及就该通知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因此目前没有购买公司股份计划。不过他也同时透露,由于通过购买公司股票可以避免上市公司股价非理性波动,三一集团在未来适当时机增持股份将是必然的。 他表示,此前,三一集团通过三一重机受让湖南高创投持有的三一重工1.39%股份,也是增持股份,只不过是增持法人股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