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大型企业购买金融街物业11.6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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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 11:51 证券时报 | ||||||||
合同涉及建筑面积为9.14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约1.27万元 本报讯 (记者 袁立波) 与大客户有不解之缘的金融街(资讯 行情 论坛)(000402),日前在经营工作上又取得重大成果———三家大型金融企业或房地产企业与金融街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向其购买该公司在金融街B区7号地块建设的房产,购买合同涉及的总建筑面积为91477.1平方米,总金额约为116039.48万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约为1.27万元。
金融街称,此次出售的物业均为2004年A股增发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之一,项目坐落在北京金融街B区7号地块,该项目于2003年8月开工,将于2005年8月竣工。而向金融街购买物业的三家企业分别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中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是国家大型金融保险企业,集团公司下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国寿投资管理公司以及保险职业学院、成都保险学校等多家公司和机构。 根据所签的预售合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拟购的房屋为B7A座第22层部分单元和23、24层,其预测建筑面积约为5485.68平方米,合同总金额约为9874.2万元;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购的房屋为B7A座第14-18层,其预测建筑面积约为14871.05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26767.89万元;北京中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购的房屋为B7A座地上1层部分单元、2-13层,其预测建筑面积约为36850.04平方米,合同总金额约为66330.19万元。 合同还规定,最终的商品房交付面积,将以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所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报告书为准;金融街在今年8月31日前向购房单位交付该商品房,所交商品房应满足双方所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规定的交付条件,购房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向金融街支付购房费用;从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各购买公司应按合同规定金额和支付进度向金融街支付购房费用。 除B7A座地上部分签署购房合同外,金融街还分别与这三家企业就B7A座地下商业及车位签署了买卖/租赁合同,涉及地下商业和车位的建筑面积为19917.73平方米,合同金额约为14067.2万元。 同时,金融街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就办公楼置换达成了协议,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北京西城区冠英园西区5号楼院(总建筑面积为14352.6平方米)的物业产权,置换金融街B7A座19、20、21层及部分地下车位(总建筑面积为14352.6平方米)的物业产权。冠英园西区5号楼于1996年7月建成竣工,为精装修现状楼。若金融街置出房产的实测面积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置出房产产权登记面积出现差异,超出部分将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现金向金融街支付,不足部分由金融街按同样标准向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支付。 金融街昨日收盘价8.14元,涨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