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电力(600452)公告称,公司接到重庆市涪陵区物价局《关于贯彻涪陵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及同步执行重庆电网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调整和规范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公告称,该通知的具体内容为:实施煤电价格联动解决2004年6月以来煤价上涨因素,涪陵龙桥电厂上网电价上调为千瓦时0.338元;816电厂上网电价上调为千瓦时0.301元;南
川爱溪电力有限公司上网电价上调为千瓦时0.3562元。
另外,涪陵石板水电厂改接涪陵电网直接调度后,其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284元;涪陵电网直接调度的小水电站上网电价均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上调0.003元;未达到最低上网保护价每千瓦时0.185元的小水电,其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0.185元执行。
此外,经国家发改委批准,重庆电网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0.0289元。其中,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中采取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和年产10万吨以上的电解铝生产用电电度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2元,趸售用户提高每千瓦时0.01元,10万吨以下的电解铝生产用电及其余各类用户电度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4元。涪陵电网同步执行重庆电网销售电价。
调整后的销售电价从2005年5月1日起抄见电量执行。
作者:记者 李小宁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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