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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圣方拒绝大股东参会 宏源质疑股东大会有效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 12:11 证券时报

ST圣方拒绝大股东参会宏源质疑股东大会有效性

  是否有资格参加ST圣方(资讯 行情 论坛)股东大会?

  本报讯(记者 刘玉萍)日前,ST圣方(000620)第四大股东宏源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因被拒绝参加股东大会与公司纠葛,并对股东大会的有效性产生质疑。

  5月31日,ST圣方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牡丹江(资讯 行情 论坛)市普利斯宾馆
举行。当日上午8时30分,有几位自称是西安圣方和宏源证券的股东授权代表,因被拒绝参会与工作人员正在争执。同时,一些身着工装的牡丹江石油化工厂的工人也围住这几位股东代表同他们进行激烈争论,最后股东代表被工人代表逐离会场。9时,股东大会按时召开。

  据公司介绍,会议当天有人自称西安圣方代表,持“宝鸡公证处的公证书”。但公证书上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核实法定代表人,也没有王大中的身份证复印件,无法核实王大中的真实身份,公证书上“西安圣方授权委托书”上无公章,公证书未对西安圣方公司公章进行公证,不能作为有效证明文件,不符进入会场条件。

  ST圣方有关人士表示,而自称宏源证券的代表,所持授权委托书无宏源证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我们要求自称宏源证券代表作变通处理,即宏源证券法定代表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以传真方式确认(当时是8点20分,离开会时间有40分钟),但遭到自称宏源证券来人拒绝。”与自称西安圣方及宏源证券争执的人,据了解是牡丹江石油化工厂工人,据说是因为西安圣方抽走几千万资金导致企业经营困难,非常气愤,找西安圣方说理,双方发生争吵。后经公安方面进行劝阻,没有发生打人事件。西安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宏源证券未能在5月11日登记,所以对股东大会结果不产生影响。

  宏源证券收购兼并部副总经理吴志红却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因占32%股份的第一、四大股东遭到拒绝参会,而股东大会结果不能算为有效。并且,见证律师对此并没有说明,以全票通过不合适。他说,宏源证券的律师认为,ST圣方以宏源证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没有法人签字为由,拒绝代表参会不合法。因为在公司提供的报名参会的文件格式上,是要求“委托人签字(盖章)”。括号的意思是可以签字或盖章,两者有其一即可,并没要求两者必须齐备。所以,ST圣方以此拒绝股东代表参会没道理。他说,宏源证券从5月11日起就开始与公司交涉,一直到开会现场始终遭拒绝,股东不能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最基本的权利没有得到保障,对此他感到不理解,十分气愤。

  宏源证券昨日收盘价4.07元,跌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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