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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隆刑事第一案7日开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 07:4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被告:德恒证券及七名高管;罪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影响:审理此案有利规范券商的中介行为

  “德隆刑事第一案”———德恒证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即将于6月7日上午9时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律专家就此指出,由于本案属于单位犯罪,德恒证券停止对辩护律师的委托将对德恒证券总裁韩新林等7名高管的审理产生直接影响。本案相关
律师指出,本案的审理将有利于规范投资者的投资,规范券商的中介行为,规范证券主管机关的行政行为。

  “德隆刑事第一案”预演

  日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6月7日上午9时将在该院开庭审理此案。而同案被起诉的还有德恒证券总裁韩新林等7名德恒证券的高管。

  从被德隆控制的第一天起,德恒证券就成了德隆这个资本航母快速运行的平台。随着德隆系的崩溃,德恒证券的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作为德隆系第一个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德恒证券的审理被业界称为“德隆刑事第一案”。其处理结果更被业界认为将对整个德隆系的处理产生直接的示范效应。“德隆刑事第一案”的开庭也被看作是对整个德隆系审判的开始。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自然看到了此次案件的重要性和影响力,因而5月27日上午特别召集相关的律师召开预备会。

  有法律专家指出,因为像此类案件,犯罪事实非常清楚,关注的一个焦点只在量刑方面。据知情人士透露,开庭当天将有公安部和最高两院的“特使”到场督战,为了保持开庭当天的连贯性和有效性,重庆市法院特别安排了这个“预备会”。

  德恒证券缺席预备会

  本来按照规定,德恒证券的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艳会出席此次会议,然而包括黄艳在内,德恒证券没有派任何人出席,这让大家感到非常突然。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艳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确认了这个事情。黄艳说,由于德恒证券终止了她的委托代理,因而她无法出席这个会议。

  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德恒证券缺席预备会,主要是由于托管方———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目前对德恒证券的处置方案还不明朗,而德恒证券本身现在十分混乱。

  辩护律师被停止委托

  据黄艳透露,5月26日德恒证券明确表示,由于其托管方———华融以尚有重要文件在寄送途中为由,要求停止相关的委托工作。

  黄律师指出,德恒证券的这个案件在中国的证券发展史上必定要记上一笔。作为国家第一个以刑事案件来审理的证券公司,案件的审理对以后证券公司的操作行为和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将产生方向性的指引作用。

  黄律师同时也强调,作为单位犯罪,德恒证券的这个行为,必然会对其德恒高管的审理产生重要影响,简单地说,如果单位犯罪的罪名不成立,对其责任人的指控也就自然不成立。

  此外,黄律师还特别强调,德恒证券停止她的委托行为不一定代表德恒证券放弃辩护权利,德恒可以委托其他的律师辩护或直接派代表上庭辩护。

  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据悉,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起诉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控德恒证券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高达208.89亿元;二是,作为德恒证券的直接主管和直接责任人的德恒证券7名高管也被依法起诉,涉案罪名也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据了解,被起诉的7个人分别是德恒证券总裁韩新林、副总裁郭建伟、副总裁邵义政、原副总会计师李普选、投资部经理王维刚、资产管理部经理王政和资产管理部经理谢云燕。据悉,现在这7名高管都已经委托律师为其辩护。

  对德恒证券总裁韩新林、副总裁郭建伟等7名高管的起诉理由是,作为德恒证券的直接主管和直接责任人,应依法承担相关责任。他们的涉案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院在起诉书中同时表示,鉴于案发前,德恒证券有关责任人主动向有关部门交代了违法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事实,属于自首,对其处罚还应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据韩新林的辩护律师陈敢介绍,德恒证券及其高管的处理,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德隆系的处理,对证券行业也将产生重要影响。因而陈敢把本案的审理意义归纳为“三个有利于”(有利于规范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规范券商的中介行为,规范证券主管机关的行政行为)。 南方都市报

  背景

  德恒证券频频挪用委托理财资金

  德恒证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金7.65亿元,大股东为新疆金新信托投资公司。证监会证监机构(2002)68号文批示,公司成立后业务“比照综合类券商经营”。

  自成立以来德恒证券便没有盈利过。公司报表显示,2002年亏损4000多万元,2003年亏损近1亿元。从公开资料中可查实的德恒证券及各地营业部挪用客户委托理财资金的事件有:挪用渝开发(资讯 行情 论坛)(000514)4000万元保证金;挪用合金投资(资讯 行情 论坛)的1.44亿元国债投资;挪用上工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600843)3000万元;挪用茉织华(资讯 行情 论坛)(600555)5.5亿元。

  名词解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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