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600012)收到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交通厅联合下发的文件,为加强对公路超限运输车辆的管理,有效保护路桥设施,切实保障公路运输安全畅通,公司经营的205国道天长段(新线)将改变现行的载货汽车公路通行费征收方式,由原按车型收费,于2005年6月1日起改为计重收费,即根据车货总质量超轴限的比例按照不同费率收取公路通行费。客车收费方法不变,仍按车型收取通行费,收费标准不变。
正常车辆(不超限车辆)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1.5元/吨车次。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10吨的车辆按1.5元/吨车次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1.5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1.1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1.1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费。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加重收费。其中正常质量和超限30%(含30%)的车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收费标准征收;超限30%-50%(含50%)的车辆,正常质量和超限30%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收费标准征收,其余超过部分按基本费率1.5倍征收;超限50%-100%(含100%)的车辆,正常质量和超限30%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收费标准征收,其余超过部分按基本费率的2倍征收;超限100%以上的车辆,正常质量和超限30%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收费标准征收,其余超过部分按基本费率3倍征收。
作者:记者 周韬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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